关于开展2023年校友服务团年度表彰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1-05 访问次数:10
为了提升校友工作服务质量,打造一支召之即来、来之能战、战而能胜的学生服务团队,校友总会秘书处办公室特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校75周年之际,对在全年校友服务工作中表现优异、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“优秀校友工作者”评选条件:
旨在奖励能够很好的完成指导老师交办事宜,团结带领部门有战斗力、凝聚力、向心力,在各项工作中条理清晰、分工明确、成绩高效。
(一)申请对象
1.第七届校友服务团主要负责人、内设部门负责人。
2.第七届校内联络员(连任)
注:工作年限至少满一年(大一除外)
(二)参评要求
1.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能严格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2.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校75周年系列活动中工作积极主动,表现突出,勤劳肯干,甘于奉献,富有开拓精神,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,与时俱进。
3.坚持原则,勇于担责,讲究工作方法,积极贯彻执行组织的章程和决议,按时、保质、保量地完成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,没有出现工作事故。
4.在各项活动中大胆创新,能给校友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、创新性的意见或方法并作出贡献。
5.学习态度端正、目的明确、勤奋刻苦,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扎实,能够平衡工作与学习的关系。
二、“服务奉献之星”评选条件:
旨在奖励理想信念坚定、群众基础扎实、乐于奉献、工作积极主动并有服务、奉献的干部。
(一)申请对象
第七届校友服务团、校内联络员全体成员
(二)基本条件
1.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,在校友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,作风正派,品德优良,身心健康,积极进取;
2.积极参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校75周年校庆系列活动,校友返校、志愿讲解等服务工作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热心为校友服务,具有良好的校友基础。
3.个人先进事迹受到相关媒体的报道,作为优先条件。
三、评选办法
(一)评选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,将严格按照评选程序,筛选符合申请条件的参评人员,经过评选小组决议通过得出初步结果,结果将在部门网公示复审后最终确定。
(二)评选名额占比
优秀校友工作者不超过应参加评选人数的30%
服务奉献之星不超过应参加评选人数的30%
(三)“优秀校友工作者”、“服务奉献之星”奖项1人仅申报1项,不可多项申请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上交申报材料
“优秀校友工作者、服务奉献之星”奖项的申报者应对照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《评比办法》,向校友总会秘书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(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,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、媒体报道、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)。
(二)考核评比
校友总会秘书处办公室在收到申报材料后,由评选小组按照《评比办法》的规定评审通过。
(三)结果公示
相关奖项后,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。公示期内,如对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校友总会秘书处办公室反映。
(四)表彰
公示期后,校友总会秘书处办公室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,颁发证书+奖品。
校友总会秘书处办公室
2023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