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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校友(就业)信使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6-05 访问次数:469

关于在 2019届毕业生中遴选校友(就业)信使的通知

校内各教学单位:

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友工作有序、可持续发展,构建起各届校友与母校良好的沟通渠道和交流平台,为母校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等方面提供支持与帮助,经研究,决定在我校2019 届每个毕业班中遴选一名校友(就业)信使。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遴选范围

2019届各层次毕业生,含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(含专业硕士)、博士研究生、自学考试及成人教育学生。

二、遴选条件及名额

1.遴选条件:热爱社会公益事业、关注母校教育发展、热心联系班级同学,乐于为校友联络工作服务,积极参与地方校友联谊活动。

2.遴选名额:2019 届每个毕业生班级中遴选一名信使。

三、遴选工作程序

1.个人申请:申请学生填写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(就业)信使个人简况表》(附件 1),并按时交学院就业联络人。

2.学院初审: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和初审,按照每个班级一名信使进行确认并填写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(就业)信使汇总表》(附件2),将汇总名单上报至校友总会。

3.学校终审:学校校友总会和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最后名单。

4.网上公示:在学校校友网、就业网对最后确定的校友(就业)信使名单进行公示。

5.聘任仪式:6 月中旬召开校友(就业)信使聘任大会,并颁发聘书。

6.后续工作:校友总会负责建立校友信使日常交流平台和渠道,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信息和举行活动;获聘的校友(就业)信使加入所在地方校友会,参与地方校友工作。

四、遴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

1.申报日期:528日—531日,学生个人申请。

2.审核日期:531日—6 7 日,各学院审核并汇总。

3.报送日期: 6 10日(周一)16:00 以前,请各学院将校友(就业)信使汇总表(附件 2)、个人简况表(附件 1)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校友总会(电子版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至校总会秘书处李沛处,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中原楼 511 室)。
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李沛(校友总会,88386077),苏鹏(就业指导中心,88386093)。E-mail : xyh@zuel.edu.cn

特此通知

附件1: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(就业)信使个人简况表》

附件2: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(就业)信使汇总表》
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总会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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